四川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大綱
來源:萬思藝文中心
發布時間:2020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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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造型類專業(滿分:300分) 考試科目一:素描(滿分:100分) 考查范圍:石膏頭像或人物頭像 ; 考試時間:3小時 考試科目二:色彩(滿分:100分) 考查范圍:靜物 ; 考試時間:3小時 考試科目三:命題人物組合(滿分:100分) 考查范圍:人物及場景 ; 考試時間:1小時 二、設計類專業(滿分:300分) 考試科目一:素描(滿分:100分) 考查范圍:靜物 ; 考試時間:2小時30分鐘 考試科目二:色彩(滿分:100分) 考查范圍:靜物 ;考試時間:2小時 考試科目三:設計基礎(滿分:100分) 考查范圍:主題文本、文化符號、生活物件或視覺元素。 考試時間:1小時30分鐘 三、書法類專業(滿分:300分) 考試科目一:書法臨摹(滿分:100分) 考試科目二:書法創作(滿分:100分) 考查方式:① 書法臨摹 ② 書法創作 考試時間:3小時 考試科目三:印稿設計(滿分:100分) 考查方式:根據指定內容設計朱文、白文印章; 考試時間:2小時 原文如下: 一、造型類專業(滿分:300分) (一)考試科目一:素描(滿分:100分) 1.考查目標和要求: 考查考生對所描繪對象的整體造型、比例、透視、結構、體積、空間、質感等方面的觀察、認識、理解和表現能力。 2.考查范圍:石膏頭像或人物頭像 3.工具材料: ① 8開試卷紙; ② 鉛筆、炭筆自選(考生自備); ③ 考生自備畫板、畫架及相關繪畫用具,畫架高度不超過80CM。 4.考試時間:3小時 5.評判標準: ① 構圖合理,造型準確; ② 比例及形體結構、透視關系準確,具有一定的表現能力和細節刻畫能力; ③ 畫面完整,主次關系和黑、白、灰關系處理得當; ④ 畫面具有空間感、體積感和質感; ⑤ 工具材料運用熟練。 (二)考試科目二:色彩(滿分:100分) 1.考查目標和要求 考查考生對色彩基本規律的認識和把握,對色調、色彩關系的正確認識以及將色彩知識加以運用及表現的能力。 2.考查范圍:靜物 3.工具材料: ① 8開試卷紙; ② 水粉、水彩(考生自備); ③ 考生自備畫板、畫架及相關繪畫用具,畫架高度不超過80CM,禁止使用色卡。 4.考試時間:3小時 5.評判標準: ① 色調明確,色彩關系得當; ② 能較好的掌握色彩的冷暖及互補的規律并加以運用; ③ 能用色彩塑造形體并有較強的刻劃能力和表現能力; ④ 構圖合理,畫面完整。 (三)考試科目三:命題人物組合(滿分:100分) 1.考查目標和要求: 考查考生根據命題,靈活運用速寫手法表現人物組合及場景的綜合能力。 2.考查范圍:人物及場景 3.工具材料: ① 8開試卷紙; ② 鉛筆、炭筆、黑色鋼筆、毛筆(考生自備); ③ 考生自備畫板、畫架及相關繪畫用具,畫架高度不超過80CM。 4.考試時間:1小時 5.評判標準: ① 構圖合理,切題,人物組合得當,人物造型生動,具有一定生活氣息; ② 人物比例結構基本準確,繪畫表現力強,具有一定的概括能力; ③ 畫面完整,主次關系處理協調。 二、設計類專業(滿分:300分) (一)素描(滿分:100分) 1.考查目標和要求: 考查考生主動組織構圖的能力,觀察、分析及表現人工或自然形態的能力。 2.考查范圍:靜物 3.工具材料: ① 8開試卷紙; ② 使用鉛筆或炭筆、橡皮,禁止使用尺子、圓規等輔助工具; ③ 考生自備畫板、畫架及相關繪畫用具,畫架高度不超過80CM。 4.考試時間:2小時30分鐘 5.評判標準: ① 構圖合理,具有主動整合物像形態的畫面組織能力; ② 形態特征明晰,形體比例、結構及透視準確; ③ 黑白灰關系和形體表現明確,空間、層次分明; ④ 畫面完整豐富,體現一定的設計表現能力。 (二)考試科目二:色彩(滿分:100分) 1.考查目標和要求: 考查考生對色彩感覺的敏銳度及色彩關系的把握,以一定的主觀意識組織和設計色彩,具備較好的藝術處理和表現能力。 2.考查范圍:靜物 3.工具材料: ① 8開試卷紙; ② 水粉、水彩(考生自備); ③ 考生自備畫板、畫架及相關繪畫用具,畫架高度不超過80CM,禁止使用色卡。 4.考試時間:2小時 5.評判標準: ①色調明確,色彩關系協調且富于變化,體現良好的色彩意識和組織能力; ②空間規劃與表達明確,形體組合與塑造突出。 ③色彩表現技法多樣、豐富且得當,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。 (三)考試科目三:設計基礎(滿分:100分) 1.考查目標和要求: 考查考生對日常生活敏銳的觀察力和認知力,以及對特定主題或對象在聯想、創意和視覺表現等方面的綜合能力。 2.考查范圍:主題文本、文化符號、生活物件或視覺元素。 3.工具材料: ①8開試卷紙; ②鉛筆、炭筆、簽字筆、毛筆自選,彩色馬克筆等色彩表達材料(考生自備),禁止使用色卡。 ③考生自備畫板、畫架及相關繪畫用具,畫架高度不超過80CM。 4.考試時間:1小時30分鐘 5.評判標準: ① 準確理解和表達主題,創意獨特,構思巧妙,具有豐富的想象力; ② 構圖完整生動且富有個性,主次、疏密、節奏得當; ③ 圖形與色彩、平面與空間、具象與抽象等關系的組織與構建合理; ④ 表現手法適宜,能呈現一定的設計風格與形式美感。 三、書法類專業(滿分:300分) (一)考試科目一:書法臨。M分:100分) 考試科目二:書法創作(滿分:100分) 1.考查目標和要求: 考查考生書法臨摹與創作的專業基礎水平。 2.考查方式:① 書法臨摹 ② 書法創作 3.工具材料: ① 毛筆、墨汁、畫氈、硯臺、水罐等(考生自備); ② 四尺對開宣紙兩張(考場提供)。 4.考試時間:3小時 5.評判標準: ① 構思立意明確,章法完整,能體現出較強的書法作品意識; ② 結體合理而富有意趣,能較好的把握字法上平正與變化的關系; ③ 點劃、形態準確生動,能靈活自如地運用提按、使轉等筆法。 (二)考試科目三:印稿設計(滿分:100分) 1.考查目標和要求: 考查考生篆刻創作的專業基礎水平。 2.考查方式: 根據指定內容設計朱文、白文印章; 3.工具材料: ① 毛筆、墨汁、畫氈、硯臺、水罐等(考生自備),禁止使用拷貝燈; ② 8開試卷紙(考場提供)。 4.考試時間:2小時 5.評判標準: ① 章法諧和,布局完整,能體現出較強的篆刻作品意識; ② 篆法得當合理,能較好的把握基本的字法規律; ③ 能體現沖刀、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; ④ 印稿清晰、整潔。 注:本大綱版權歸屬四川美術學院,由四川美術學院負責解釋。